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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定了签约这当子事儿,还提前预支了酬劳,赢病己终于拉着李若彤的娇嫩小手,脸上挂着笑颜,心情愉悦的走了。
连李若彤埋汰自己没带她好好玩,下次要带她玩三天三夜的约定都满嘴应承,含笑答应了。
哎呀,有钱就是舒坦啊。赢病己紧紧牵着李若彤的手,心里美啊,进了电梯,见里面站着四个拿着公事包的搓脸男子,也笑着打了个响亮的招呼,按了按1楼的按钮。
几个人挤在一起,轻微的失重感觉,电梯缓缓下降。
“10。9。8。。”
叮咚~终于,电梯门开了。
一个恍若少女的女人浑身上下大包小包的,风风火火地奔了进来。
本是不经意间的一撇,却令赢病己为此女明昨皓齿,照人艳光所吸引,一双眼睛死盯着这个女人一瞬不瞬。
她拥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黑漆漆的眼珠子透着灵气和慧黠。
她笑起来,整齐洁白的牙齿,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会让人感觉到很甜很甜。
“亦舒小姐。”“亦舒小姐要走啦,什么时候回来啊。”“亦舒好……”
赢病己猛然想起此人来历,不由神色微变,亦舒,原来是她,倪匡的妹妹,超个性的大小姐亦舒。
1963年,十年前,亦舒便发表了首部个人小说集杂志上发表其第一部小说
亦舒十五岁的时候,已受报刊编辑追捧,在校园里一时风头无两。当亦舒一露头角就迅速成名时,两兄妹就成了香港文坛上的两朵奇花。并将亦舒、倪匡、金庸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流行’言情小说。另有笔名梅峰、依莎贝和玫瑰等。她的小说充满幻想色彩——虚无飘渺,却又执着而不肯放弃。她更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与触觉,有擅于将平凡的字眼变成奇句的纔华,她的写作正如她的人,麻利、泼辣,而又快又多,但即使换上十个笔名,读者也容易一下子从作品中把她辨认出来。至今,亦舒的作品已结集出版的有七十种,代表作是等。
赢病己这岁数写书,跟她比起来,若真较真,还真自愧不如,要叫声前辈呢。面对此妞,他忽然之间,对自己刚才的自得,觉得好笑的很,那丁点快慰瞬息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你哋几個麻笠佬唔好烦我,我宜家正赶紧时间呢。”电梯里,亦舒却没空搭理他们,满脸不爱搭理的模样。
亦舒的长相是一脸清纯,但亦舒一开口,赢病己便现!她不再清纯,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妇人。如果光听她说话,不看她的脸,赢病己甚至会以为是一个男孩子,因她此时此刻,说得又急又快又豪爽。这时候,赢病己明智的没开口,对她稍有了解的他知道,她不会让你插嘴,在她面前,你最好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忠实的听众。
但是,也许有那么一天,她会托着下颔,静静地听你高谈阔论。只是,你还没有说完上句,她已完全明白你的下句。而且觉得你太幼稚和可笑,完全不够成熟。她丝毫不客气,眯起眼睛,咬着下唇,然而,终于忍俊不禁,“噗味”一声笑起来。
亦舒是舒明的。
她也是矛盾的。
她会用整月的稿费,去买一套贵的吓人的连卡佛名牌套装。也会穿着蓝色的牛仔短裤,套一件褪了色的t恤,到大饭店坐下来吃饭,左右顾盼,旁若无人。
赢病己就好这口,好姑凉就要:卖得了萌,耍得了二;扮得了萝莉,演得了女王;晒得了下限,红得了脸颊;玩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穿得了水手服,舞得了小皮鞭;听得了音乐会,吃得了大排档;我吐槽她就能毒舌,我面瘫她就能腹黑,亦舒真是极好得!
不过不是人人都受得了她的挪揄的。如果作为蓝本,被她写进小说中,那么除了是当美丽的女主人公外,你会很不幸。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的脑子竟会装满那么多刻薄古怪的名堂。好好一句唐诗宋词元曲,竟被她倾手拈来,嵌进她那令人啼笑皆非的挖苦话中,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令人不能不佩服她才思敏捷。
她的生命力非常顽强,虽然有时也满嘴的愁,但这只是心血来潮,要向大众做做情绪表演。转眼间,她又嬉笑怒骂,嘻嘻哈哈,忘记刚刚还在自艾自叹,说这个社会无情无义,“血肉横飞”了……
矛盾是她不快乐的根源,而且照她的苛求,天下不会有合她心意的男子。赢病已怀疑她最成功的小说,便是她自己一生的影子。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亦舒有追求理想的翅膀,却有爱慕虚荣的泥足。”
然而,这才是人生。
亦舒明白这点,所以赢病己觉得她也是幸运的。
却说林青霞,她为窗外一片最近刚跟宋存寿一起到香港,刚巧是亦舒离开香港的前一天,也就是说明儿个亦舒就要远赴伦敦求学了,不料明报周刊硬是拉亦舒去访问她。
亦舒已在试片间看过窗外,觉得林很清秀很孤傲,可是你让她大清早自港岛过海到九龙的启德机场接一个小女孩,真是怨气冲天,况且又马上得离开老家往英国读书,行李还没收拾,开这种玩笑!奈何中国人总得顾些颜面,于是早上九点居然到达飞机场。
林青霞走出来的时候亦舒上上下下打量她,她也肯定的在那里上上下下的打量自己。忽然之间就觉得不枉此行,从此拜倒裙下,作为不贰之臣,她的漂亮不在五官之间,而是一切皆尽善尽美,连鬓脚、耳珠、眉毛、牙齿、手指、肩膀,甚至是双脚与脚趾,都无瑕可击。于是亦舒爱上了她,尽管她不看红楼梦,尽管她一心一意想嫁美国留学博士,尽管她拍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电影,她仍是同类型中最最好的。
那天见完她之后,亦舒被明报周刊的编辑锁在社长室内写了五千字的林青霞,写完一张便即刻赶着排字,同时自己校对。
这不,刚刚忙活完,亦舒就急忙收拾好东西,火急来火里去的奔出编辑部,让明报的众人看了一出,什么叫做风一般的女子。
进入电梯里,亦舒先是暴躁的说了一句话,冲的里边的四个人赶忙闭嘴再不敢说话,这大小姐他们可没那狗胆惹。
不过,偏偏就有人不信那个邪。
在他们哑口无言,目不斜视之际,一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年轻小子,突然转过身对挤在众人中间,被所有人包围住的倪大小姐,伸出手来,招招手道:“亦舒,我要你做我女朋友。”
赢病己的一句话,瞬间让所有人斯巴达了!
所有人都将眼珠子瞪的滚圆,就快要蹦出来一般,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他,一动不动,全都倒吸一口凉气啊!什么人啊这是!
亦舒面色好奇道:“真直接。”
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本以为亦舒会将他臭骂一顿,甚至给他一个嘴巴子,没想到她却没按常理出牌,众人瞬间觉得世界快要崩塌了,都有股晕眩感。
赢病己一手握住同样傻眼的李若彤,将头对视著亦舒,一笑道:“目的直接就好,或者,你要一个虚伪的过程。那,我自我介绍,元朗赢病己。兴趣,现在是你;嗜好,你是欣赏有怎样嗜好的人呢?”
亦舒还是那个很不和善的语气,冷笑道:“我欣赏强者,能主宰自己的强者。”
“你欣赏什么,我不想了解。”赢病己贴近脸颊,离她的面颊贴的更近了,轻佻的道:“不过,你让我有点苦恼了,我或许能主宰别人的命运,却不能主宰自己的心绪。”
亦舒硬邦邦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赢病己答:“卖书!”
亦舒满腹狐疑地问:“你卖书?”
亦舒不信,众人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