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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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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知道了此事再议。

……

嘉兴市西塘镇,华夏大地上数个幸存人类临时基地之一。

三周目的时候,唐千鹤也曾跟着修生生他们去过几个人类基地,但当时他们主要在赣粤一带晃荡,她倒是第一次到这种江南水乡,多少有些好奇。

进入基地的时候,因为他们车上一共有七个人,交了好大一笔“基地维持费”,进去后唐千鹤就委婉地和文蓁父女提处:帮人帮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让他们自己寻找人生吧。文爸爸有些犹豫,但文蓁却淡定地同意了。

终于不用和那些人挤一个车厢,唐千鹤松口气,停好货车之后,兴致勃勃地带着简妮和文蓁出去逛跳蚤市场。

每到一个基地,唐千鹤都不会放过那里的跳蚤市场,带上晶核(硬通货)和物资,在跳蚤市场红着眼买买买买买,然后带着一堆在今人眼里一文不值的破烂货回到队伍中……因为这事她还被仇一客嘲笑过好几次,每次她都默默记上一笔仇恨值,然后下次照逛不误。

一直指望着哪天从跳蚤市场里淘出个空间神器,最好是可以带硫磺温泉带度假小屋还附赠全自动化播种收割晾晒功能的那种……这种事她会拿去乱说?!

玉佩不能放过!水晶吊坠也必须拿下!纹路奇怪的戒指手链项链三件套?!全包了!

上辈子她在跳蚤市场里淘了不少东西,可惜神器不是你想要就能要,花出去的晶核全打了水漂……但坊间淘宝这种事就像打双色球,梦想是要有的,万一中了呢?

这么安慰着自己的唐千鹤,今日也依旧踏上了末世淘宝的败家路……

这个跳蚤市场并不大,大概是末日刚开始,许多人还抱着将来政府能“收复失地”的想法,宝贝都舍不得出手,唐千鹤逛了一阵子就兴趣缺缺了,正想打道回府,眼睛却突然瞟到一个东西——

看起来没什么价值的宽手镯,吸引她的是它的样式。她抓起来细细翻看:木质手镯上不知用什么工艺嵌入了毛茸茸的黑毛,天鹅绒般的手感,光泽度极佳,黑色之中碎星似的散布着一小块一小块的圆形白斑……

这镯子,让她想起上一世北归送给她的黑白斑波点帽。

她有点心动。现在晶核还没有成为硬通货,她今天带了一些吃食来打算以物换物。

出卖者是个有点憔悴的女人,栗发波浪卷,看起来末世前小日子也是过得不错的……

那些从魔蔓里散发出来的信息素,打乱了无数人的人生。

“这个怎么卖?”

女人抬起头来,看了看唐千鹤手里的镯子,再看看她手里的吃食,提出了一个不算过分的要求。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唐千鹤正要离开,却看到了那女人手上戴着的戒指,顿时视线定住了。

“怎么了?”文蓁问,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那枚戒指,“挺好看的,不过你不是不喜欢这种金闪闪的东西吗?”

是不喜欢啊,不过这个金戒指……让她想起了另一枚戒指——前世在欧洲被修生生当做“酒店住宿费”随手丢给她的那个戒指,和女人现在戴着的这个,很明显是一对。

上辈子她一直带着那个戒指,但重生之后她再也没遇见那群日天日地的凶暴分子了,当然也就没机会得到那枚曾经被她嫌弃得不行的金戒指。

现在想来,从她选择连夜赶回中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的道路就交错开了吧……

心里有点伤感,唐千鹤问了那个戒指的价钱,然后有点无语:难道是她脸上“想要好想要”的表情太显眼了所以卖家坐地起价?

简妮走了过来,她手上空空如也——本来分给她当“零花钱”的吃食全被她吃掉了,此刻略带好奇的看着她们,文蓁和她解释了下现在的情况,简妮想了想,附在唐千鹤耳边说:“现在人太多了,晚上我可以悄悄过来打晕她……”

唐千鹤和文蓁一起黑线,文蓁揉揉额头,对唐千鹤说:“很喜欢的话就买吧,我这里还带了些吃的。”

“算了,也不是特别喜欢……小妮,回去上思想政治课——我讲你听。”

简妮有点不乐意:“政治课我早就学过了,高考还考得不错呢。”

“……你还参加过高考?!……亲爱的你今年芳龄多少?”

“十八。”

……然而你从头到脚都写着“此乃萝莉”啊!这目测刚破一米五的身高,这吹弹可破的苹果小脸儿……

“这才是真正的‘娃娃脸’,比起你北归什么的弱爆了……”唐千鹤嘀咕,然后握住伪萝莉的肩膀,认真道:“总之你记住,虽然这是末日,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后这种‘半夜暗搓搓下手’的想法都给我丢到太平洋知道不?”

简妮很正地点了点头:“知道了。”

……看起来不像“知道了”的样子啊。唐千鹤狐疑地看着她,不过这种事也只能慢慢来,有点无奈地换了话题:“这边已经逛完了,我们去看看北归来了没有吧。”

从跳蚤市场到基地门口需要走二十分钟,到了基地门口后,唐千鹤找了个阴凉处,三个女生坐下来边打扑克边留意门口的情况。

门口来来往往的人颇多,然而两小时过去,也没看到那辆骚包的红色悍马。太阳升到了天空正中,文蓁建议几人先回去休息,于是几个女生站起来,唐千鹤问简妮:“你确定昨晚他是往嘉兴方向走了?”

简妮点点头。

那就奇怪了,按理说他应该比他们早到啊,路上耽搁了?……该不会是遇到大型丧尸潮……

唐千鹤有点站不住了:“我去看看有谁打算出去的,蹭个车……”

文蓁和她想的差不多,但她还多想了一点:“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再等等吧,说不定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唐千鹤皱着眉,盯着基地大门,犹豫不决。

“唐千鹤?”

她诧异地转身,发现一个陌生的眼镜小哥正望着自己。

“我是。您是?”

“我叫宋必方。”小哥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是这样,有个叫北归的人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并转告你他回家了。”

他递出了被托付的事物——

那是北归从不离身的手机。

r.34

其实在唐千鹤看到修生生之前,北归已经注意到了山谷北边的异动。

他脑内飞快地分析:这方圆百里除了山就是树,除非修生生突发奇想领这一帮热血分子集体郊游,否则他的目的十有□□也是被唐千鹤称为“白洞”的基地了。

关于“白洞”的情报,唐千鹤自称是用“先知”的异能看见了,“窥见未来”什么的在他看来就是鬼扯,不过她既然敢这么说,说明她对“白洞”的机密性相当有把握。

但事实上修生生也知道了,不但知道,而且还和他们同时抵达了“白洞”。

他的情报源自哪里?

队伍里有两个人他不认识,金发男和锥脸女,他们是情报的来源吗?

两队人相距得并不远,既然自己能发现他们,那边不可能没注意到这里,那么现在最好的方案应该是,以不变应万变……

刚做了决定,就听到身旁的少女低呼一声,北归转头望去,看到唐千鹤盯着对面,脸色阴晴不定。

北归若有所思。

唐千鹤以前曾问过他能不能联系上修生生等人,当时他为难地表示自己也很久没见过他们了,她大约有些失望,之后也再没提过这件事。

末日里找一群连公民身份系统都没记录的人确实不容易。虽然发动一切力量的话也不是找不到,可他何必费那个事呢?

想不到在这里撞着了。

她那一声“修生生”也很好地吸引了那边的注意力。

“他过来了。”看着朝这边走来的一群人,北归挑起一个笑,望向唐千鹤,却见她微微蹙眉,仿佛有什么想不通的样子,他也收敛了笑容,问:“怎么了?”

“你认识那个梳单马尾的女孩吗?”

“那个锥子脸?不认识。”

“锥子脸”……好刻薄。唐千鹤瞟他一眼,但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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